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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温宿县草原监理所集中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
创建时间:2011-11-08 10:11:55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监理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7月29日经自治区人大第三十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为加强对《办法》的理解,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依法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温宿县草原监理所在全系统率先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10月8日,温宿县草原监理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20人,对《办法》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开展全员培训、集中辅导、交流研讨等学习形式,了解和掌握《办法》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规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贯彻实施《办法》重大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为凸显学习成果,扩大宣传范围,温宿县草原监理所还将深入到各乡(镇)场、村(队),认真讲解《办法》的制定目的、条款内容、立法背景,广泛宣传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结合畜牧系统实际,还对国家、自治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机制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了深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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